蓝田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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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瑶族乡介绍
蓝田瑶族乡
蓝田瑶族乡位于县城北部,东经114.3度,北纬23.51度之间。东、北部与新丰县交界,南与龙田镇交界,西与地派镇和密溪国营林场交界。总面积16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783亩,其中水田4921亩,旱地1569亩。林地24万亩,森林覆盖率97%。全乡辖上东、到流、大份、小洞、蓝田、新星、社前7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居委会,81个村民小组,2750户,总人口964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75人,瑶族人口8875人,占92%。乡人民政府驻地蓝田圩,距县城16公里。 蓝田瑶族乡群山环抱,地势北高南低,海拔500米以上的山峰15座,最高点寒山顶,海拔956.8米,气候带有明显的山区特点,年平均气温19.5℃。最高月平均气温34℃,最低月平均气温5℃,平均降雨量2100毫米。气候及水土特别适宜中亚热带针、阔混交林和针叶纯林等林木生长,适宜发展林业。蓝田河自西北向西南注入天堂山水库。龙新公路自南向北贯穿全境。土地多属酸性赤红土壤,农业生产条件较差。 蓝田瑶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同时具有苗瑶语族和壮侗语族各民族的一些共同的文化特征,但与连南的八排瑶迥然不同,而且与粤北各县的过山瑶有很大差别。民风民俗独具特色,除“舞火狗”、“男女对歌”、“不落夫家”、“月月有节”外,还有崇拜峒主爷的“接亚公”活动和“招兵”仪式等与广东其他地区的瑶族不同的民风民俗。相传第一任峒主是吃狗奶长大的,因此狗是蓝田瑶族同胞的崇拜物,以前禁止吃狗肉,现在才有少数汉族移民吃狗肉。民族舞蹈“舞火狗”曾获全国民族舞蹈金奖。 1958年成立燎燃人民公社(包括今蓝田、龙田、龙城3个乡镇)。1961年成立蓝田人民公社,辖上东、蓝田、新星、到流4个大队。1986年12月12日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86]341号文批准,正式成立蓝田瑶族乡,辖上东、到流、大份、小洞、蓝田、新星、社前7个管理区。 在企业方面,1979年社办企业仅有庚子坑、七娘寨2座电站,总收入66万元。1987年乡办企业增加到木器厂、农机厂、文具厂、木箱厂、衣车板心厂和鱼头寨、大瑶山等4个电站共9个,全乡超支现象严重,社队企业缺欠银行贷款189.45万元。1997年,全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86个,工业总产值1038万元。2000年,全乡企业102个,工业总产值1168万元。.以下地名与蓝田瑶族乡面积相当:浙江省丽水遂昌县黄沙腰镇云南普洱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西藏日喀则市白朗县嘎普乡浙江省丽水遂昌县柘岱口乡广西贺州昭平县仙回瑶族乡湖南永州蓝山县所城镇青海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广西桂林灌阳县新街镇贵州遵义湄潭县高台镇广东韶关市仁化县大桥镇河北邢台邢台县宋家庄镇河南三门峡陕州区店子乡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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