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宋佛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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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佛村
- 小宋佛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4.3公里,翟坡乡人民政府驻地西南4.5公里,西孟姜女河北岸。709户,2813人,汉族。耕地4835亩,机井85眼,部分为引黄自流灌溉。 据清乾隆《新乡县志》载:“宋时,有王、缪二姓在此居住。黄、沁河发洪水,冲来一石佛,故名宋佛。”“明永乐年间,张姓从-县清河村迁此”(清《张氏族谱》),仍沿用原村名。明末,因于北边一村重名,以村小改称今名。 清乾隆七年(1742年)属西南路三十六都。宣统元年(1909年)属三西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大召营。1948年属三区,1955年属兴宁中心乡,1958年属小冀人民公社,同年10月属七里营人民公社。1961年2月属小冀人民公社,1976年1月1日属翟坡人民公社,1983年属翟坡乡。 聚落沿河北岸居住,呈长方形,面积18.2万平方米。主街5条,垂直相交,沥青路面。新村舍向东西扩展,原村舍主宅大部改建,砖木、水泥预制构件结构,多两坡瓦房,间有平房。村委会、供销社在村中部,东有造纸厂,东南有锅炉配件等厂。农业以小麦、玉米为主,盛产棉花。粮食总产166万公斤,年亩产706公斤,人均粮食59l公斤;棉花2000亩,棉麦棉菜间作,塑料薄膜复盖,总产22万公斤,亩产110公斤。工农业总收入631.1万元,人均纯收入1003元,比1978年增长5.7倍。有中小学,在校生384人,教师19人。诊疗所医生5人。村东南有京广铁路七里营车站,东有小冀至辉县市公路,通汽车。南有古黄河大堤(亦称汉堤)。明末,兵部尚书张缙彦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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