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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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
- 林甸县辖2个镇、6个乡:林甸镇、红旗镇、东兴乡、宏伟乡、三合乡、花园乡、四合乡、黎明乡。共有4个居委会、80个村委会。 林甸镇 辖4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东南居委会、西南居委会、东北居委会、西北居委会、东发村、长青村、东风村、合乡村、朝阳村、巨贤村、合平村)。 红旗镇 辖7个村委会(阳光村、永胜村、红光村、黄花岗村、先进村、先锋村、红旗村)。 东兴乡 辖10个村委会(新胜村、勤俭村、旭日村、红阳村、义和村、长发村、东兴村、福兴村、丰产村、创业村)。 宏伟乡 辖9个村委会(太平山村、全胜村、吉祥村、核心村、永利村、宏伟村、黄河村、治安村、永丰村)。 三合乡 辖12个村委会(南岗村、富饶村、三合村、五星村、庆丰村、建国村、胜利村、东升村、建华村、建新村、建设村、红星村)。 花园乡 辖11个村委会(中心村、花园村、永远村、齐心村、永久村、光明村、前进村、卫星村、丰收村、火箭村、发展村)。 四合乡 辖11个村委会(联合村、丰田村、东胜村、福发村、合胜村、永乐村、学田村、永合村、新风村、长胜村、新生村)。 黎明乡 辖13个村委会(兴隆村、隆山村、志合村、新富村、新民村、爱民村、黎明村、宏丰村、大树林村、同乐村、太平村、万发村、东方红村)。 (居委会行政村名录由根据“大庆市代码”整理,估计为2004年资料) 历史沿革 林甸县,因“大林家店”得名。据民国时期《林甸县志略》记载,城北30余里处有姓林者开店,称“大林家店”,四周多系草甸,清末拟设县的建制时避俗就雅,定名林甸县。清代为杜尔伯特旗游牧地,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属安达厅辖境。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周树模奏准,拟在大林家店设置林甸县。后因“垦户未集,地利未辟”,从缓设置。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10月,于安达厅北境东集镇(原称“大戚家店”,今林甸镇)设置东集镇稽垦局,办理放荒招佃和督垦事宜。翌年,于大戚家店东1里处丈放街基筑城(今林甸镇)。1914年11月1日,将东集镇稽垦局改设林甸设治局,隶属龙江道。1917年7月13日,黑龙江省长令,将林甸设治局改为三等县,并委官和颁发印信,代理县知事于7月14日启用印信,正式改为林甸县。同年8月21日,北京政府照准。1923年后,与依安、泰康、安达等邻县(设治局)进行过区划调整。1929年2月,撤销道的建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改隶龙江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曾隶属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第三专区管辖。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划归新设之嫩江专区管辖。1956年将西南部的第八区划归杜尔伯特旗。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曾一度撤销时,改由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正式撤销嫩江专区,复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92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庆市领导。省政府于9月26日下发通知,从12月1日起变更隶属关系。 1992年,林甸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嫩平原北部。北与富裕县和依安县接壤,东与明水、青冈县和安达市毗连,南抵大庆市,西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齐齐哈尔市为邻。全县总面积3495平方公里。全县共辖10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2万人;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县政府驻地林甸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俗称大林家甸。林甸名称的由来,相传城北三十余里,过去有一个姓林.的开店,称大林家店,其店的周围有许多草甸,设治时便取名为林甸。 此地远在周秦时代属肃慎地;汉时为秽地;后汉、三国魏时属北扶余;晋时属扶余奴隶制王国的属境;后魏、北齐属豆莫娄;暗时属靺鞨黑水部;唐时属黑水靺鞨;辽时属乌隈于厥部;金时为肇州的属境;元属斡赤斤分地;明为杜尔伯特的属地;清光绪之前仍属杜尔伯特旗地。此地为蒙族和黑龙江省的交界地。清光绪末年设安达厅。将此地划归安达厅管辖。民国元年(1912年〕设东集镇稽垦局。自此垦民日增。浙臻繁盛。民国三年(1914年)十一月改稽垦局为林甸设治局。民国四年(1915年)改称林甸县,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直接管辖,林甸县直隶黑龙江省,为三等县。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成立龙江省公署,林甸县划归龙江省管辖。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将伪省合井为九省。伪龙江省改为嫩江省,林甸县又划归嫩江省所辖。全国解放后,划东北为三省,林甸县隶属黑龙江省。 2000年,林甸县辖2个镇、8个乡。总人口人;其中各乡镇(街道)人口为:228630林甸镇52378红旗镇22379东兴乡22197三合乡25028四合乡21606花园乡30211宏伟乡16290隆山乡8352黎明乡15002东风乡12414巨浪牧场虚拟乡2773(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单位:人) 2001年,撤销隆山乡,并入黎明乡;撤销东风乡,并入林甸镇。将125个行政村调整为83个。2001年底,林甸县辖2个镇、6个乡:林甸镇、红旗镇,四合乡、花园乡、三合乡、宏伟乡、黎明乡、东兴乡。面积3493平方千米。 地图 行政区划网站··本页编辑:lanweixing·最近更新时间2007以下地名与林甸县面积相当:宁夏银川市甘肃省庆阳镇原县贵州毕节市大方县陕西商洛市镇安县江西九江武宁县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湖北十堰市郧西县湖南张家界慈利县陕西商洛市山阳县台湾台东县湖南张家界桑植县桥自湾乡湖南张家界桑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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