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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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介绍
大荔县
大荔 大荔县地处陕西关中平原东部,位于北纬34°36′——35°02′,东经109°43′一110°19′,素有“三秦通衢”、“三辅重镇”之称。地貌分为黄土台塬、渭河阶地、洛南沙苑、黄河滩地四个类型,县域面积177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3万公顷,全县辖13镇,13乡,415个行政村,总人口72万人。 自然条件优越 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4.4℃,降水量514mm,无霜期214天,境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优越,洛惠灌区、抽黄灌区、抽渭灌区、沙苑井灌区覆盖全县,有效灌溉面积占总耕地的80%以上。水资源3亿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28%以上,已负盛名的医饮兼用矿泉水,被誉为“中国之冠”、“世界罕见”,日开采量可达5万吨。 历史文化悠久 大荔古为同州府所在地,文物遗产丰富,有“大荔猿人遗址”、“沙苑文化遗址”、“魏长城遗址”和丰图义仓、岱祠岑楼、八鱼清代望族石墓群等文化古迹20余处。同州梆子、碗碗腔等戏曲剧种享誉中外,杰出人物,层出不穷,有明代为官清廉的光禄大夫马自强、清代被称为“救时宰相”的军机大臣闫敬铭,参力口过辛亥革命,建国后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长的张奚若等名人。 名特物产丰富 全县已形成了“沙苑108(黄花菜、红枣、花生)、黄洛果菜瓜、庭院上香菇、滩区鱼笋杂、牧业牛当家、实现产业化”的农业产业新框架。全县粮食总产25.8万吨、油料总产3.8万吨、苹果面积30万亩、红枣30万亩、塑棚设施农业10万亩、同州西瓜6万亩、芦笋6万亩、养殖水面2万亩畅销省内外,反季油桃全国领先,功能性的果蔬番茄椒全国独有,浓缩苹果汁、芦笋、紫香苏已出口西欧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是国内五大黄牛之首——秦川牛的主要发源地,全县饲养规模10万头,二零零二年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秦川牛养殖加工为主的陕西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大荔核心区。 基础设施完善 已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国道、省道为骨干的公路环网化体系。铁路西韩线穿越县境内、陇海线距县城26公里。程控电话装机容量2.6万门,实现村村通电话,是全省第一批电气化达标县。县城经过大规模改造,面貌焕然一新,已成为关中东部的一颗明珠。 大荔县,为关中平原东部重镇。早在商周时期,大荔为古芮国及同国所在地,春秋时少数民族沿洛河进入此地建立大荔戎国。秦厉公二十六年(公元前451年)秦伐大荔,设临晋县。汉武帝时改为左冯翊,晋武帝时(公元265——公元290)更名为大荔县。以后地名变为频繁,西魏改为同州,唐天宝初年(公元742年)曰冯翊郡,乾元三年(公元760年)复同州。元朝以后改县为同州,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升同州为府,后又置为大荔县。 现在的大荔县,其实还包括朝邑县。朝邑县,北魏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置南五泉县,西魏大同六年(公元540年)改为朝邑,隋属冯翊郡。唐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析置河滨县,乾元三年(公元760年)改名河西,大历三年(公元768年)复曰朝邑。1958年并入大荔县。 据《大荔县志》记载,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开始筑城。距今已有两千年了。这里东临黄河,据有薄关要冲,地处守卫西京的险要位置。所以汉后各代都视其为重镇。由于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封建王朝争夺,加上各种自然灾害,城区屡遭毁坏,所以对其进行修葺。据《读史方舆纪要》载:"同州所现城,北魏宣武帝永平三年(510年)刺史安平王元燮所筑;其东城正光五年(公元524年)刺史穆弼所筑,西与大城通;其外城西魏大统元年(公元535年)刺史王罴所筑也。"三次筑需历时26年。唐又重筑为新城,明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6年)大地震,城墙毁。重修时缩小到周长为七里六(一里为180丈)。清乾隆年间和道光年间先后又作过两次较大修葺。其城廓规模仍沿明时未变。城长4788米,高12.28米,基宽9.8米,顶宽6.3米。 仔细观看,大荔县城形状呈龟形.龟为四灵(麟、凤、龟、龙)之一,灵龟是长寿,异灵的象征,将县城建作龟形,取福寿久远、样瑞闷永恒之意。南门为0,城楼上面南有两个圆洞,是龟的两只眼睛;北门是龟尾,城楼上面北有一个圆洞是龟-,城外宝塔是龟尾巴;东南门是左前爪,由于龟尾弯曲,所以修理工了两个门洞,中间有个小瓮城;西南门是右前爪,也是两个门洞,有个瓮城;左后爪伸出去是东北门,两个城门,一个瓮城,端东端西。由于前爪蜷缩,所以城墙西北方弯了回来,没有城角。 自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后,各地起义不断,为防止起义军民入城,先后对城墙都作过修补。直到1948年-政府妄图阻滞解放军解放大荔县城,大量征集全县民夫重整城垣,加固城墙,疏通加深拓宽外壕。然而在1949年3月第一次解放大荔时,城一攻即破,徒具劳民伤财之害。 解放后,城墙已失去防御守护作用,听任存废,渐次为群众取土修建庄基。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其被蚕食占用,日甚一日。尤其是"十年-",城墙被夷为平地。 大荔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地处北纬34-35,东经109-110,是黄河、渭河、洛河汇流之地。海拔329--533米。平均气温13度左右,无霜期212天,年降雨量514毫米,属于温带半干旱地区。县城面积1776米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82372亩,土地肥沃,光照充足,是陕西主要棉花、粮食、油、西瓜、苹果、花生、红枣等产地之一。本县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大荔人”遗址的发现证明,远在距今二十万年左右,先民已经在这里劳动、生息、繁衍。商、周时代即为古都所在地。春秋战国时代,大荔在此筑城立国。清雍正年间改为同洲府。民国时期设八区专署。历来都是关中东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今大荔县是由大荔、朝邑、平民三县合一而成。全县共辖10镇、23乡,总人口为632661人,民族以汉族为主,有回族、壮族、满族、土族、蒙古族、苗族等十个民族。本县历来以农业为主,早在周、秦时,就广种小麦、糜谷、豆类等农作物。为了促进发展,汉武帝首开龙首渠,唐代修通灵坡灌溉工程,明清时代打井修渠已成规模,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千百年来,广大农民在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的种植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培植了全国有名的黄花菜、西瓜、红枣等土特产品和秦川牛、同洲羊、关中驴等优良种畜。 以下地名与大荔县面积相当: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安徽黄山市黄山区江西新余渝水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山西临汾吉县黑龙江伊春铁力市桃山镇西藏日喀则市昂仁县尼果乡山东青岛即墨市山东济宁微山县青海海东市民和县四川雅安荥经县安徽滁州市天长市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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