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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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介绍
广州市
广州,一个古老文明的城市,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她又是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中国南部地区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的中心,中国著名的旅游城市,被誉为中国的\"南海明珠\"。 广州是北回归线上的一片绿洲,自然风景秀丽,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常青,风光旖旎。受益于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这里常年鲜花不断品种繁多,令广州处处充满着\"花\"之神韵。 今日的广州辖花都、从化、增城、番禺四个县级市,拥有越秀、东山、海珠、荔湾、天河、白云、芳村、黄埔八区,总面积约7434平方公里,总人口近700万。 广州优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其独具特色的岭南文化,这里有\"食在广州\"美誉的粤菜,被称为\"玻璃音乐\"的广东音乐,享有南国红豆美称的粤剧,还有岭南画派、岭南盆景、广州杂技等,处处洋溢着浓郁深厚的乡土气息。 广州的节庆活动也多姿多彩年的迎春花市、元宵节、端午节、荷花节、荔枝节、重阳节、中国旅游艺术节暨广东欢乐节、广州国际美食节等节庆身受人们喜爱。 广州,名胜古迹众多,旅游资源丰富。1996年,评出的\"广州十大旅游美景有百粤冠祠--陈家祠、云山锦绣--白云山风景区、穗石祥楼--五羊雕像、五层楼、辛亥之光--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中山纪念堂、莲花胜景--莲花山、西关商廊--上下九路商业步行街、六榕寺花塔、世界大观、东方乐园、近年来,更有航天奇观、番禺香江野生动物世界、广州海洋馆等新景点建成,使广州旅游更具魅力。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一度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1954年划归广东省-,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水上区1个(珠江区)。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1951年10月,把7个郊区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1958年12月,撤销珠江区,同年撤销广州市郊区。原属郊区的人和、太和、竹料、钟落潭等4个公社与花县合并设立广北县,划归广州市。原广州市郊区的三元里、鹤洞、江村、石井、沙河、新滘、黄埔、萝岗8个公社设立广州市近郊区。1959年3月,撤销广北县,把花县划回佛山地区。恢复广州市郊区,原从广州市郊区划出的4个公社划回广州市郊区。同时,撤销广州市近郊区。1960年4月,从佛山地区划出花县、从化县归属广州市。同年8月撤销中区、郊区,设立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4个城区,黄埔区、芳村区、江村区3个郊区。1961年,原属韶关地区的佛冈县划归广州市(1963年又划归韶关地区管辖)。1962年5月,把3个郊区合并为1个郊区。1973年重新从郊区划出部分区域再设黄埔区。1975年,把原属佛山地区的番禺县、惠阳地区的增城县和龙门县、韶关地区的新丰县划归广州市。1983年,把韶关地区的清远县、佛冈县划归广州市。1985年1月,从广州市郊区划出部分区域设置天河区、芳村区。1987年1月,把广州市郊区改称为白云区。1988年,广州市行政区划作出较大调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把龙门县划归惠州市管辖,新丰县划归韶关市管辖,清远县和佛冈县划归清远市管辖。1992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番禺县,设立番禺市(县级),隶属广东省人民0,由广州市代管。199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花县,设立花都市(县级),隶属广东省人民0,由广州市代管。同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增城县,设立增城市(县级),隶属广东省人民0,由广州市代管。199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从化县,设立从化市(县级),隶属广东省人民0,由广州市代管。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分别撤销番禺市和花都市(县级),设立番禺区和花都区。2005年4月,国务院批准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撤销东山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越秀区管辖;撤销芳村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荔湾区管辖;设立南沙区和萝岗区。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广州市辖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10个区和从化市、增城市2个县级市。 2007年末,广州市户籍总人口为773.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76万人。其中市区人口636.76万人,县级市人口136.72万人。全市人口密度1040人/平方公里,其中市区人口密度1657人/平方公里、县级市人口密度381人/平方公里。 2007年,广州有少数民族人口35.6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0余万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15万余人。共有52个少数民族族别,其中回、满族是广州世居的少数民族,人口超过万人的有壮、土家、苗、瑶族,缺少的少数民族为德昂族、裕固族和塔塔尔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由原来3万人发展到35.6万余人,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进入广州就业的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部队-、科技人员和国家干部大量增加,到广州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也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从年龄结构看,15—50岁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88.6%;从文化程度构成看,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中等文化水平的人口有所增长,大学以上文化人口比例有所降低;从职业构成看,全市少数民族主要集中在制造、批发零售贸易、餐饮、农林牧渔、社会服务和建筑等行业。全市有3所民族小学(回民小学、满族小学、畲族村小学),1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增城市正果镇畲族村,有72户共340人)。广州有广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市满族历史文化研究会、市回族历史文化研究会、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等13个少数民族群众团体。 以下地名与广州市面积相当:甘肃省金昌永昌县四川攀枝花江苏连云港吉林延边州安图县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黑龙江大兴安岭松岭区江西南昌河北秦皇岛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青海海西州德令哈市蓄集乡黑龙江牡丹江东宁县河南郑州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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