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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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介绍
阿坝县
阿坝县位于自治州西北部之之川、青三省交汇处。介于北纬32°18'~33°37'、东经101°18'~102°35'之间。东邻若尔盖县、红原县;南与马尔康县毗连;北面和西面分别与甘肃省玛曲县、青海省久治县、班玛县和四川省壤塘县为界。 【面积】县境东西最长146公里,南北最宽145公里,面积10352.4平方公里。总 【人口与民族】人口50199人,其中城镇人7738人,农牧业人42461人,人口出生率20.9‰,自然增长率11.4‰。县内是以藏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藏族45400人,占总人口的90.4%,羌族252人,回族1856人,汉族2657人,壮、苗、满、撒拉等族34人。羌、回、汉及其他民族主要分布在县城。 【政区】1990年底,全县行政建置为1镇、5区、18乡、2场、83个行政村。阿坝县2004年辖:1个镇:阿坝镇。18个乡:各莫、甲尔多、求吉玛、安斗、德格、四洼、河支、龙藏、哇尔玛、麦昆、洛尔达、茸安、安羌、麦尔玛、查理、贾洛、柯河、垮沙。 【地貌】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年波也则山平均海拔4900米以上,境内最高峰5154米,终年积雪;北以鹅持下仍山为天然屏障;东南部查理乡境内有阿依拉山;北部和东部是广阔的高原浅丘草地;西部和中部为深丘状草地,逐渐向南部高山峡谷林区过渡;高度由海拔5141朱递减到2936米。 【气候】县境属高原寒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春秋相连,于雨季分明。年均降水量712毫米,湿季(5~10月)降水集中,占全年的89.6%。年平均气温3.3℃,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全年无绝对无霜期,相对无霜期33天。阿曲、麻尔曲及交流向西南密布县境大部地区,系大渡河上游源流;贾曲、夏客曲向北注入黄河。县城阿坝镇位于县境中部阿曲河畔,海拔3290米。面积7.5平方公里,西距省会成都509公里,南距州府马尔康246公里 自然地理 阿坝县位于自治州西北部之之川、青三省交汇处。介于北纬32°18'~33°37'、东经101°18'~102°35'之间。东邻若尔盖县、红原县;南与马尔康县毗连;北面和西面分别与甘肃省玛曲县、青海省久治县、班玛县和四川省壤塘县为界。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年波也则山平均海拔4900米以上,境内最高峰5154米,终年积雪;北以鹅持下仍山为天然屏障;东南部查理乡境内有阿依拉山;北部和东部是广阔的高原浅丘草地;西部和中部为深丘状草地,逐渐向南部高山峡谷林区过渡;高度由海拔5141朱递减到2936米。 县境属高原寒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春秋相连,于雨季分明。年均降水量712毫米,湿季(5~10月)降水集中,占全年的89.6%。年平均气温3.3℃,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全年无绝对无霜期,相对无霜期33天。阿曲、麻尔曲及交流向西南密布县境大部地区,系大渡河上游源流;贾曲、夏客曲向北注入黄河。 县城阿坝镇位于县境中部阿曲河畔,海拔3290米。面积7.5平方公里,西距省会成都509公里,南距州府马尔康246公里。县境东西最长146公里,南北最宽145公里,面积10352.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9440亩,草场561.25万亩,林地51477.764公顷,森林覆盖率10.l%。有褐煤、泥炭、铁、铜、银、砷、铅、锌、锡、金等丰富的矿产资源,褐煤储量达20亿吨。 建置沿革 阿坝地区历史悠久,远古时代,即有人类生息。唐初在剑南道设羁鹰州168个,阿坝属权州都督府所辖。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率大军征松州迎娶文成公主,占领松州以西地区后,曾从吐蕃腹地阿里一带移民驻军于此,居住繁衍,游牧耕作。《安多政教史》载:“吐善以武力撵走唐军后;(藏族)百姓次第定居下来,所以阿坝当有古代守边的吐警士卒血统,宗喀巴时代也有藏族部落(来阿坝)安家”。“多麦南北人民好多都是吐蕃法王派来驻防唐蕃边境的部队之后裔”。元朝创设土官制,世袭其职。明太祖洪武初年属潘州卫,明成祖永乐年间,上中下阿坝属松潘卫所辖,称为三阿坝。 清康熙年间,阿坝亦纳入松潘厅建制。雍正元年(1723年)授甲尔多、麦桑、安羌官寨为土千户;麻休、恰窝、阿尔根、学玉贡、浪洛为土百户,受松潘厅漳腊营管辖。民国时属松潘县管辖并形成11个大部落、37个小部落,逐步称为阿坝。 1951年8月和平解放。12月建立相当于县的阿坝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4年1月,西南行政委员会批准设县,1956年3月正式完成建县。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统治人民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农奴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1990年底,全县行政建置为1镇、5区、18乡、2场、83个行政村。 县名来历 阿坝县为藏名的译音,走音甚大,对“阿坝”名的由来和含义说法多样,但执以下解释者居多。在藏族知识界、宗教界和原上层人士中认为:“阿坝”一名形成于1200年以上的时间。唐太宗贞观年间,吐蕃王松赞干布以武力进攻松潘向唐求婚,占领松州以西地区后,从土蕃腹地阿里一带迁民至本地并居住下来繁衍生息。他们自称“阿里娃”。 随着时间的推移,“阿里娃”的简称“阿娃”(喻指阿里人开发的地区)被作为本地地名使用,汉译即为“阿坝”。这种解释符合史实,比较合理,但阿坝人作为阿里人的后裔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阿坝县唐虞时间属“三危”之地。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南北朝为谷浑国浸大征服管辖,唐属松州都督府,明属松州卫,清朝属松潘厅,民国时期隶属松潘县,并置“阿坝设置局”。解放后属茂县专区松潘县管辖,1954年西南行政委员会办公厅批准阿坝设县。1956年3月完成建县工作。 经济环境 经济资源经济以牧业为主,牧农林结合。解放前缺少疫病防治措施。畜群结构不合理,管理粗放;农业生产工具简陋,停留在原始农业阶段。牲畜成活率低,主要农作物青棵平均亩产假40~50公斤。解放后,先后数次从内地引进大批铁锄、铁镰、新式犁等先进生产工具进行无偿发放、推广使用,取代了木锄、木犁、“二个抬杠”等原始农具,改革耕作制度,深耕、轮作、施肥、选种、锄草,加强病虫害防治;迅速建立兽防站,培养兽医,诊治牲畜疫病,降低牲畜死亡率,提倡科学饲养、畜种改良,有计划地调整畜群结构,畜牧农业生产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发生了巨大变化。60·~70年代,大搞农田基本建设,耕、耙、播、脱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并建立了全机械化作业的大型国营农场。奶油分离器深入农牧民家庭,使阿坝县农牧业机械化生产作业水平有了一定提高。1976年引进青稞优良品种“肚里黄”,对提高粮食产量起了很大作用。1970年建立查理寺林场,开展森林采伐和管理。由于受“0”影响,乱砍滥伐造成严重损失。1982年实行了农村经营承包责任制。1985年实行牲畜折价归户私有私养,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农牧业生产水平连年提高。1990年底,全县农牧业生产总产值达2650元,比1958年增长4.9倍,其中牧业2022万元,增长5倍,农业315万元,增长0.64倍。林业收入达19万元。牲畜总数430955头,比1958年增长1.95倍,粮食总产量939万公斤,增长0.56倍,畜群结构渐趋合理,农业生产从单一的青棵、胡豆种植发展到种植蔬菜、采药、农村工副业和乡镇企业等多种行业。农牧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纯收入711元。 1959年1月,最早建成的草原电站级产。随后建立乡村水中站31座,以明亮的电灯取代了农牧区数千年来的酥油灯照明。1982年10月全县最大的安羌电站竣工投产。 解放前交通十分闭塞,仅有羊肠小道、独木桥,以牛马为交通工具与周边部落联系,物资运输全赖人背畜驮,信息靠捎口信传递。“正二三,雪封山;四五六,泥没足;七八九,正好走;十冬腊,学狗爬”的民谚是当时交通情况的真实写照。1955年11月,第一条公路成(都)阿(坝)公路竣工通车。1990年底,全县有省道公路2条,县道公路3条,乡村道6条,林区公路3条,公路总长642.3公里,乡乡通公路,构成了以县城为中心的交通运输网络。有县汽车队1个,省汽车运输公司所辖车站1个。有客货车158辆,运输拖拉机204辆,自行车750余辆,1987年摩托车达295辆。1952年建立阿坝(县)邮电局,先后开通阿坝至久治、马尔康的邮路。1988年10月安装自动电话。设有县邮电局和区邮电所5个,6条载波线路,2条电传线路,5条长话线路,电话359门。 工业是阿坝县新兴产业。解放前仅有几家缝纫、皮毛加工、木器制作小手工作坊。民主改革后,先后建成33座大小水力发电站。“0”时期,盲目上马一些工业企业,因造成损失而停办。0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相继建成安羌电厂、肉联厂、牛毛绒分梳厂等骨干企业。现有牧机厂、煤炭厂、综合林场、木材加工厂、粮食加工厂5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地毯厂、建筑公司、肉联厂、奶粉厂等集体所有制企业,19个乡镇企业。全民集体所有制职工659人,固定资产1460万元。1990年工业总产值694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20.7%。初步形成了农吉林产品加工和电力工业生产体系。 县境是川甘青三省历史悠久的物资集散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阿坝藏族传统扎崇节的形成,各路商贾纷纷前往阿坝经商。麦桑土官华尔功臣烈亦鼓励经商,阿坝地区商业贸易迅速发展,甘肃、青海及省内松潘、马尔康等地商人云集阿坝,形成了“天兴隆”等历史上著名的“八大商家”和繁华的崇拉(商贸)市场。解放前夕,有个体户300余户。1951年,人民政府建立了阿坝民贸公司。1958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全县各区乡建立了供销商业网站,满足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0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政策增添了商贸活力,个体商业异军突起迅猛发展,涌现出许多善于经商、勤劳致富的藏、回各族商业大户。他们致富不忘家乡,积极投资兴办教育,义务扶贫。1990年底,全县有国营、集体供销商业网点24个,从业人员270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470万元。有农牧民个体商户1362户,1517人。县城建起了全州最大的综合农牧市场,贸易兴隆,被赋予“高原商城”之美誉。 解放前,仅有土官、寺院和大商进行民间借贷,无专门金融机构和私人钱庄。1952年10月建立阿坝(县)人民银行,1980年建立阿坝县建设银行。1990年全县有银行两所,区乡镇信用社、储蓄所24个。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县财政不断增长,1990年,财政收入563.3万元,比1955年增长15.23倍;财政支出也相应增长为987万元,增长22.91倍。以下地名与阿坝县面积相当:四川阿坝若尔盖县辽宁阜新新疆伊犁州昭苏县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七角井镇四川甘孜白玉县辽宁葫芦岛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山东德州西藏那曲巴青县河南三门峡西藏山南隆子县广西贵港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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